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在突发灾害时获得有效庇护,紧急避险硐室需按标准配备以下物资:
**生存保障类**
应存放不低于额定避险人数96小时所需的饮用水、应急食品及氧气补给装置。食品需为高能量、易储存型,饮用水采用密封包装。同时配备医用氧气瓶或自救器,并保证定期更换。
**环境维持类**
需配置有害气体监测仪(实时检测CO、CH₄等)、应急照明设备、备用电源及简易通风设施。温度调节装置应能保障硐室内温湿度处于人体可承受范围。
**通讯与救援类**
必须配备直通地面调度中心的防爆有线电话,并配备便携式应急照明工具、急救箱(含止血包扎、消毒药品)、反光标识及工具包,以便人员对外发出信号或进行必要维修。
**管理与维护**
所有物资需建立台账,定期检查更新,食品、药品严格遵循保质期轮换制度。设备应每月进行功能测试,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。
物资配备需结合矿井实际灾害类型、避险人数及硐室容量动态调整,并通过常态化演练确保人员熟悉物资位置与使用方法,切实提升应急避险能力。
本文由嘉铂固诺矿业发布于矿业知识,转载请注明出处:井下紧急避险硐室的物资配备标准